12-1 陈述:
在比赛开始的跳球中,没有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球队应被判给在最靠近下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篮板正后方除外。
12-2 举例:
比赛开始前 2 分钟,A1被判 1 次技术犯规。
解释:
应由 B 队 5 名‘首发队员’的其中一员执行罚球,不站位。因为比赛尚未开始,交替拥有的箭头方向还不能置与任何队。比赛须跳球开始。
12-3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在球刚被跳球队员A1合法拍击之后:
(a) 发生了一起A2和B2之间的争球。
(b) 发生了一起A2和B2之间的双方犯规。
解释:
在这两种情况中,因为在比赛场上对活球的控制尚未建立,裁判员不能用交替拥有箭头判给球权。主裁判员应在中圈执行另一次跳球,跳球队员应为A2和B2。在球被合法拍击之后,以及在宣判争球/双方犯规发生之前,比赛计时钟上消耗的时间应有效。
12-4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随即,在球被跳球队员 B1合法拍击后,该球直接出界。在 A 队掷球入界后:
(a) 发生了一起 A2和 B2之间的争球。
(b) 发生了一起 A2和 B2之间的双方犯规。
解释:
在这两种情况中,因为尚未确立球队在赛场上对活球的控制,裁判员不能运用交替拥有的程序。主裁判员应在中圈执行另一次由 A2和 B2之间的跳球。跳球后,没有在赛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将拥有在下一次跳球情况出现的就近地点执行第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球权。
12-5 举例:
主裁判在开始比赛的跳球中抛球。随后球立即被跳球队员A1合法拍击,且球:
(a) 直接出界。
(b) 在触及一名非跳球队员或地面之前被A1抓住。
解释:
在两种情况中,作为A1违例的结果,B队被判得掷球入界。如果在后场掷球入界,B队应拥有24秒进攻时间;如果在前场掷球入界,B队应拥有14秒进攻时间。在掷球入界之后,没有在场上获得控制球权的队应拥有在下一次跳球情况发生的最近地点的第1次交替拥有球权。
12-6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随即,在球被跳球队员 A1合法拍击后,B1被判 1 次技术犯规。
解释:
A 队的任一队员执行 1 次罚球,不站位。当 A 队的罚球队员获得球时,交替拥有的箭头方向应被置与 B 队的进攻方向。罚球后,比赛应由 B 队在最靠近技术犯规发生时球所在位置的地点执行交替拥有的掷球入界重新开始。如果 B 队在其后场掷球入界,它应享有 24 秒进攻时间;如果在其前场掷球入界,B队应拥有 14 秒进攻时间。
12-7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随即,在球被跳球队员 A1合法拍击后,宣判了 A2对 B2的违犯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
解释:
B2应执行 2 次罚球,不站位。当 B2 执行第 1 次罚球获得球时,交替拥有的箭头方向应被置与 A 队的进攻方向。(罚球后)比赛应由 B 队在其前场的掷球入界线(作为违犯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罚则一部分的)掷球入界重新开始。B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
12-8 举例:
按交替拥有程序,B 队拥有掷球入界的球权。裁判员和/或记录员犯了一个错误,错误地给予 A 队掷球入界。
解释:
一旦球触及场上队员或被场上的队员合法触及后,该失误不能被纠正。但 B 队不应由于该失误,失去它在下次跳球情况发生时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力。
12-9 举例:
结束第 1 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的同时,宣判了对 A1的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裁判员们认定:B1的犯规发生在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之后。A 队拥有第 2 节开始时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
解释:
该违犯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是发生在比赛休息期间。在 2 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后,A1应执行 2 次罚球,不站位。比赛应由 A 队在其前场的掷球入界线掷球入界重新开始。A 队应享有14 秒进攻时间。A 队不应失去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执行它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利。A1应留在比赛场地上,直到下一个替换机会的出现。
12-10 举例:
在结束第 3 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后不久,B1被判了 1 次技术犯规。A 队拥有开始第 4 节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
解释:
在第 4 节开始前,应由 A 队任一队员执行 1 次罚球。不站位。第 4节应由 A 队在中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开始;A 队应享有比赛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24 秒。
12-11 举例:
A1 持球跳起,球在手中被 B1合法封盖。这 2 名队员随后落回球场且双方都有一手或双手牢牢地抓住球。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
12-12 举例:
在空中的 A1和 B1,他们的手都牢牢地抓住球;落回地面后,A1的一脚落在界线上。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
12-13 举例:
A1手中持球从他的前场跳起在空中,球在手中被 B1合法封盖。这 2 名队员随后落回球场且双方都有一手或双手牢牢地抓住球;此时 A1的一脚落在他的后场。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
12-14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前,跳球队员 A1触及了球。
解释:
这是 A1跳球违例。应判给 B 队在该队前场靠近中线处掷球入界。B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
12-15 举例:
主裁判员抛球执行开场跳球。在球到达最高点前,非跳球队员 A2,
(a) 从他的后场进入了中圈。
(b) 从他的前场进入了中圈。
解释:
在这两种情况中,是 A2跳球违例。应判给 B 队在靠近中线处掷球入界。如果(按上述两种情况):
(a) 掷球入界的地点是在 B 队的前场;进攻计时钟上显示 14 秒。
(b) 掷球入界的地点是在 B 队的后场;进攻计时钟上显示 24 秒。
12-16 陈述:
无论何时,一个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是跳球情况,并导致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但是,如果一个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的情况是发生在罚球之间,或是发生在最后一次罚球后还要执行属于犯规罚则一部分的球权时除外。按交替拥有的程序:如果进攻队获得掷球入界权,則该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或,如果防守队获得掷球入界权,則进攻计时钟上显示 24 秒。
12-17 举例:
A1 投篮,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按交替拥有程序:
(a) A 队拥有掷球入界权。
(b) B 队拥有掷球入界权。
解释:
从端线掷球入界后:
(a) A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
(b) B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24 秒。
12-18 举例:
当 A1投篮的球在空中时,进攻计时钟信号响,随后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交替拥有的箭头(方向)指给 A 队。
解释:
这是一起跳球情况。A 队在端线掷球入界后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
12-19 举例:
当 A1正在做 2 分的投篮动作时被 B2犯规,裁判员判其为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在最后一次罚球期间:
(a) 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
(b) A1在球离手时踩在罚球线上。
(c) 球未触及篮圈。
解释:
在所有的情况中,罚球应被认为不成功。应将球判给 A 队在其前场的掷球入界线掷球入界。A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 14 秒。
12-20 举例:
A1在中线的延长部分执行一节开始的掷球入界后,球停留在 A 队前场的篮圈和篮板之间。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箭头的指向应立即反转,指向 B 队进攻方向,比赛应由 B 队在其后场端线处(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掷球入界重新开始。B 队应享有24 秒进攻时间。
12-21 举例:
交替拥有的箭头指向 A 队进攻方向。在第 1 节之后的比赛休息期间,宣判了一起 B1对 A1的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A1执行了 2 次不占位的罚球后,由 A 队在其前场的掷球入界线处掷球入界开始第 2 节的比赛。交替拥有的箭头指向 A 队进攻方向保持不变。掷球入界后,球停留在 A 队前场的篮圈和篮板之间。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比赛应由 A 队在其前场端线处(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掷球入界重新开始。A 队应享有进攻计时钟上显示的14 秒。在 A 队掷球入界结束之后,交替拥有的箭头指向应立即反转。
12-22 陈述:
当互为对方队的一名或多名队员将他们的一手或双手牢牢地抓住球,如果不采用粗野的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3 举例:
A1持球在手,正朝向球篮连续运动去尝试得分时,B1用他的手牢牢地抓住球以至A1移动的步数超出了带球走规则允许的范围。
解释:
这是一次跳球情况。
12-24 陈述:
某队在执行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时发生违例,将致使该队失去该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利。
12-25 举例:
在某节比赛计时钟上显示 4:17 时的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a) 掷球入界队员 A1当球仍在手上时步入场内。
(b) A2在球传入界线内之前伸手超出界线外去接球。
(c) 掷球入界队员 A1超过 5 秒钟将球掷出。
解释:
在所有的情况中,这是 A1或 A2的掷球入界违例。比赛应由 B 队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交替拥有的箭头指向应立即反转。